第63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

  

第63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具体事项的通知

中教协文[2012]7号

各组团单位,其它有关单位:

第63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,现就大会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展会时间

2012年5月9日~10日报到注册。5月9日~10日凭证布展,特展展位可提前5月8日开始布展。5月11日~13日展示,同步进行网络展示, 举办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成果发布会,举办教育投资、项目洽谈会,长春市政府采购部门组织现场招标采购,同时大会组委会还将统一组织各代表团团长、联络员、各省市行业协会秘书长巡馆了解展示产品。13日下午14:00撤馆并疏散,至5月14日中午12时疏散完毕。

大会从5月9日上午8时开始报到注册,报到注册地点: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(地址: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)。

联络员于5月7日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报到。饭店电话:0431-84606688。请各联络员于5月4日前将航班或火车到达长春的时间报到组委会,以便安排接站。

二、展馆和会场

(一)展馆设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(地址: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)。

特展展位限高4.5米,标准展位特装限高3米,隔板超过2.5米的部分应采用通透的形式或桁架结构,以免影响相邻展位的展出。多展位分配时包括安全通道的,装修时不能占用主安全通道,可将两侧的楣板相连,顶部不能封闭,通道不能铺地毯,否则主安全通道按面积现场收费。

(二)本届展示会设二个会场:

1、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(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),电话:0431-84606688。

2、长春中日友好会馆(长春市自由大路4288号),电话:0431-84618888。

三、展会要求

1、经各代表团审核后上报的参展产品目录与企业名录已汇总完毕,凡未印入《参展产品目录与企业名录》的产品以及未经过大会组委会审核的单位,一律不得参展(补报单位来不及印入除外)。请各代表团加强管理,严格把关。

2、请各代表团将应交款项(见附件1)于4月20日前汇至第63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组委会指定账户。报到时,请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备查。

3、为了更好地了解教育装备行业最新动态,展示会期间(5月12日下午)大会组委会将统一组织各代表团团长、联络员、各省市行业协会秘书长巡馆,请相关人员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。

四、其他有关事项

1、请各代表团将附件5中的展位号具体分配给各参展单位,于4月20日前将分配结果(见附件6)通过软件上传给主办单位联系人,以便印制《参展产品目录与企业名录》和《会议指南》。同时,将相关展位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发送至承办单位。凡要求光地、拆除中间隔板、拆除侧板的单位,务必在“展位要求”栏内说明(光地是否要标配)。

2、本届展示会继续为每位正式代表购买10万元的“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和2万元的“附加伤害医疗费用保险”,保险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5月9日0时至2012年5月13日24时。请各代表团务必将参展人员的个人信息(姓名及身份证号码)确认无误后,最迟于4月25日之前反馈给大会主办单位。如果参会人员临时变动,实际参会人员保险生效时间为报到注册的第二天零时。